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
本报讯(本报记者黄敏宜报道)2013年11月21日下午,我院为提高全院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特别邀请广州市消防特勤大队官兵及操纵3辆现代化先进消防车来我院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知识的专场讲座,并在现场演示、指导师生如何在发生火灾时实施自我保护和逃离火灾现场。学院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了讲座。
(广州市消防特勤二中队领导林佳在我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讲座主要讲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发生火灾应该如何报警?
二、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具?
三、发生火灾应该如何正确逃生?
林教官特别指出:对火灾的防患胜于救灾,一是应该尽量加强防患意识,不使火灾发生;二是一旦发现火灾,要尽快将之消灭在萌芽状态。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火灾,就要学会正确灭灾、避灾的方法。教官在讲座中专门指出了常见的、易犯错的安全问题。一、发现或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没有说清楚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二、私接电路,违反线路安装。三、违反电器使用规定。四、吸烟乱丢烟头。
(学院领导、教职员工、学生代表参加培训)
随后,他告诫大家,发生火灾后不要惊慌,要冷静,寻找灭火器,尽量早报警,如果火势过大,必须尽快撤离。同时,还讲到要懂得如何逃生,要充分利用身边的一切逃生器材,切忌选择在毫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跳楼。
通过这次讲座,大家对火灾形成原因、预防措施、自救等防火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给全院师生敲响了警钟。
(学院常务副院长李维东同志作总结发言)
学院常务副院长李维东在总结中说,安全为天、生命宝贵、责任重大!
我们在开展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同时,要定期检查学院消防安全设施,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宿舍区明火,清除违规电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他还要求各部门做好范围内的防火措施的落实,下班关闭电器电源。我们要警钟长鸣于心,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水平,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保障师生的学习、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