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各单位、部门:

清明假期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请全体师生在假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对学生开展一次“清明”假期安全提醒,教育引导学生并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在祭扫活动中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防火人员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扫墓、祭祖等活动要远离危险山体并做好安全措施;教育学生不到危险水域及周边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注意疫情防控、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放假时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二是放假前请各部门(单位)对办公室、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针对用水用电、门窗等设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是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程序报备报批,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要求,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健全活动组织和应急预案。

四是辅导员要随时掌握学生假期的动向,如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

珠吉派出所报警电话:    020-3235235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020-22325492

学院保卫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