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5-28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高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提示的通知》精神,5月28日,我校在综合楼70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省教育厅督导专员朱灿焕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朱灿焕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第一,要增强行动自觉,强化学纪知纪。要带头自觉遵守《条例》,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当好表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第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明纪守纪。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让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第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扛稳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克勤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定不移地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守法,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常务副校长朱志坚作中心发言,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对党的纪律教育的认识。二要抓好《条例》学习,学在经常、全面覆盖,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要抓好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学。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的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编辑:党委宣传部

图文:党委宣传部

初审:林淑枫

复审:叶伟婷

终审:解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