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30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及各系部网站所有刊载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

第二条 为确定学院各网站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实行分级负责制。信息报送单位对来稿的真实性负责,责任编辑对文字适宜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三条 根据网站栏目设置,凡领导讲话、法定公开事项、教育信息、理论研究等,采编人员及各系部相关人员根据工作职责及时投稿。

第四条 责任编辑对稿件内容一般不作重大修改,如有必要,可提出修改意见交作者修改。

第五条 文稿的编辑应力求简洁、规范、准确,数字、单位、人员须核对无误,应对来稿中的文字错误进行更正,对文字结构作适当调整,并可对相关内容适当增删。

第六条 图片、视频、音频稿件,由责任编辑对其内容、文字说明、背景、画面、人物以及放置位置等进行编辑。

第七条 责任编辑根据信息内容选择相应的发布栏目,并可根据信息的多重性,选择多个链接栏目。

第八条 在重大教育活动期间,采编人员须按照确定的宣传重点和统一的宣传口径进行采集和编辑。

第九条 对各系部所发稿件,责任编辑直接在对应的系部网站发布。各系部在学院官网发布信息,需通过宣传处采编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责任编辑发布。

第十条 检查网站发布的信息,发现有错误或不当之处的,交相关责任编辑修改并经审核后再发布。

第十一条 各系部自行管理本系网站的,由宣传处分配管理帐号密码,系部相关管理人员离职时,需告知宣传处注销该账户,以便网站的管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宣传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